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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解读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01-23 你是文本第位浏览者
职业病防治事关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劳动力资源可持续供给和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增多,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市辖区内接触煤尘(煤矽尘)职业危害企业较多,职业病风险较大。二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治意识淡薄,不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难以保障。三是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容忽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风险不断出现,对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提出新的挑战。
职业病防治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健康鹤岗建设奠定重要基础。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职业病防治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得到下降,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任务是:强化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落实职业病防治救助保障措施、健全职业病防治信息监管和监测与报告系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健康促进、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等。